南靖疫情防控指挥部第9号,第10号通告

北京荨麻疹医院专家 http://m.39.net/pf/a_9204186.html

南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9号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无承担疫情防控工作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倡导实行错峰上班、轮流上岗和居家办公,可在家网上办公人员,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出省返岗人员须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结束后无异常情况的,经本单位批准,方可返岗。

二、城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全面加强县城区所有住宅小区疫情防控管理,物业服务小区由县城管局督促物业落实管控责任;县城其他居民小区和集中搬迁安置点由所辖社区落实管控责任。一旦发现有疑似病例或确认病例人员,所在小区立即实行封闭管理。

五、各镇(园)、村(居)参照执行。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至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日止。

南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2月3日

-----------------------------------------------------

南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第10号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福建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在全县实施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县群众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县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设卡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各村庄、小区、单位要设立废弃口罩、医疗废物专用收集点,防治二次污染;要悬挂抗疫宣传横幅标语或张贴海报,增强群众防疫意识。

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四、省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全县所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14日居家隔离观察期满后,继续实行7日健康管理(每日测温2次)。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每日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2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对省外重点疫区来靖人员一律劝返离开南靖。除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至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日止。

南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2月4日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jj/518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
    冀ICP备1902702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