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昨本土新增1例芗城龙海南靖重要

8月24日福建省卫健委通报8月23日0—24时福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泉州市1例)详情如下——

一、境外输入疫情

8月23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例(福州市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厦门市3例)。

当日报告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福州市1例)。

截至8月23日24时,福建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例,目前住院95例,无死亡病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隔离医学观察14例。

二、本地疫情

8月23日0~24时,福建省无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

当日报告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泉州市1例);解除隔离1例。

全省本土确诊病例目前住院89例,无死亡病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尚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3例。

三、密切接触者

目前密切接触者已解除医学观察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芗城、龙海、南靖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场所码

有关事项的通告

详情如下

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场所码的通告

漳芗防控指挥部〔〕17号

为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切实有效筑牢全区疫情防线,现对进一步规范使用场所码有关事项要求如下:一、全领域设置“场所码”。各类公共场所(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图书馆、行政服务大厅、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单位、民宿、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酒吧、农贸市场、医院、药店;KTV、电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健身体育场所、建筑工地、交通场站;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密集的场所等)经营者或管理者,要坚持“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主动申领并在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安排专人在入口处监督扫码、验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绿码通行、不漏一人”。二、全覆盖扫码验码。广大群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要自觉扫“场所码”并向现场管理人员出示;广大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等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引导身边人扫码,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部分老人、儿童等无法“扫码打卡”人员或未携带手机人员,由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扫码结果出现异常时,及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三、全方位监督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本单位、管辖行业重点场所“场所码”推广使用情况的监督指导,于8月24日上午12时前,全覆盖通知指导到位,并做好相关记录;区指挥部督导检查专班、各督查检查组要加强对“场所码”规范使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告妨害疫情防控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芗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8月23日

漳州市龙海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场所码的通告

〔〕39号

为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切实有效筑牢全区疫情防线,我区现对进一步规范使用场所码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全领域设置“场所码”

各类公共场所(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图书馆、行政服务大厅、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单位、民宿、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酒吧、农贸市场、医院、药店;KTV、电影院等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健身体育场所、建筑工地、交通场站;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密集的场所等)经营者或管理者,要坚持“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主动申领并在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安排专人在入口处监督扫码、验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绿码通行、不漏一人”。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第九版方案要求的防控措施,不减项、不加码。对之前设置的密接码,还未清除的要立即予以清除。

二、全覆盖扫码验码

广大群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要自觉扫“场所码”并向现场管理人员出示;广大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等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引导身边人扫码,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部分老人、儿童等无法“扫码打卡”人员或未携带手机人员,由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扫码结果出现异常时,及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全方位监督监管

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本单位、管辖行业重点场所“场所码”推广使用情况的监督指导,于8月24日上午12时前,全覆盖通知指导到位,并做好相关记录;区指挥部督导检查专班、各督查检查组要加强对“场所码”规范使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告妨害疫情防控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漳州市龙海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8月23日

南靖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场所码应用工作的通告

〔〕第14号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人员流动频繁,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做好场所码应用工作,提升“哨点”监测预警能力,构建多点监测、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防控体系,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一、压实“四方责任”。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各类公共场所(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图书馆、行政服务大厅、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单位、民宿、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医院、药店;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场所、健身体育场所、建筑工地、交通场站;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密集的场所等)经营者或管理者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主动申领并在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安排专人在入口处监督扫码、验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绿码通行、不漏一人”,实现扫码应用“全覆盖”,对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要第一时间处置到位、教育警示。二、规范操作流程。广大群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要自觉扫“场所码”并向现场管理人员出示;广大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等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引导身边人扫码,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对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保留手工信息登记措施,避免重复设置、层层扫码,兼顾科学精准防控与方便群众出行;扫码结果出现异常时,及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三、加强宣传推广。各镇(园)、土楼管委会要坚持网格化治理,以村(居)为单位“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深入宣传指导重点场所管理者或经营者准确填报信息、在线申领“张贴码”,确保应领尽领、应贴尽贴。四、加强督导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本行业“扫码通行”的监督指导,强化协同协作、日常跟踪、数据互通,于8月25日前全覆盖通知指导到位,并做好相关记录;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系统内落实情况,确保按要求执行到位;县指挥部督导检查专班、5个督导组要加强对“场所码”规范使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告妨害疫情防控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靖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8月23日

来源:福建卫健委、芗城融媒、龙海新闻、南靖之窗

本期编辑苏艺颖

本期组长戴岚岚

值班主任黄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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