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认定非世遗土楼非文物类104

  近日,记者从漳州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为摸清漳州市土楼家底,市自然资源局(名城委)组织开展“非世遗”土楼普查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团队采取文史资料调查、卫星影像采集、走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全市域范围内的土楼建筑开展甄别排查。经省市两轮专家评审,认定漳州市共处“非世遗”土楼(非文物类)。

  此次认定的“非世遗”土楼(非文物类),按地区分类,诏安县处、南靖县处、平和县处、云霄县48处、华安县30处、龙海区7处、长泰区2处、漳浦县1处、常山开发区5处、高新开发区5处;按建成年代分类,明代23处、清代处、清末民国处、民国处、年—年处、年以后15处;按土楼类别分类,圆楼处、方楼处、其他24处;按价值分类,推荐文物建筑9处、历史建筑处、传统风貌建筑处、已公布历史建筑35处、其他处。

  目前,初步排查出“非世遗”土楼(文物类)为处,已上报省文物局待评审,预计全市共有处“非世遗”土楼。(记者李妙珠)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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