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创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1月16日晚,南靖县公安局南坑派出所组织民警开展夜间交通纠违整治行动,通过不定时、不定点形式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期间,查获一名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人员曾某(男,19岁,山城镇人)。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曾某人体内的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g/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
经询问,曾某于16日晚间与朋友在山城镇大富豪KTV唱歌,期间已喝了10瓶科罗娜,在另一朋友的邀请下正准备前往金樽KTV继续喝酒。路上,由一未饮酒的朋友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将其送往金樽KTV,执勤民警经过时问到其身上有很重的酒味,第一时间劝阻曾某饮酒后不要驾驶摩托车。但曾某并将民警的话记心上,而是在民警走后,在侥幸心理的作祟下自行驾驶二轮摩托车前往目的地,这一次又碰上了执勤民警,被当场抓获,并立刻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g/ml。医院抽血送检,经过福建诚正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曾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mg/ml,已构成醉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是老生常谈,每一名酒驾、醉驾司机都了然于心。但酒驾行为仍屡禁不止的原因在于驾驶人总抱着侥幸心理。民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饮酒后切勿驾驶机动车,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南靖县公安局:蔡淑娇、谢陈铭
想了解更多“清新福建.美丽漳州”资讯,欢迎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zn/3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