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抓获一名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嫌疑人韩某,目前韩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年4月27日凌晨45分许,韩某开着电动车经过南靖县山城镇一大排档时,碰到了朋友,朋友叫他一起吃夜宵,于是韩某就坐下来一起聊天了。过了一会,韩某想去新中山找一个朋友,但是电动车没有电了,看到朋友的小车钥匙放在桌子上,便拿着车钥匙开走了。谁知朋友不在,韩某便开车返回大排档。正当行驶到新农贸市场时,一不小心撞到了一辆电动车。由于没有驾驶证,心里很害怕,担心要承担的处罚更重,韩某急匆匆将车开回了大排档。回去后,韩某跟朋友庄某说发生了交通事故,让车主开车到现场报保险处理一下,他也跟着过去现场看看。接到报警后,南靖交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庄某说自己是闽E00***号小车的驾驶员,并“老实”地交代自己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但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庄某的讲述含糊不清,且神情紧张、眼神闪烁。此时,民警起了疑心,觉得事有蹊跷,怀疑庄某可能不是驾驶员。经进一步查看监控,发现当时车上驾驶员的衣服颜色跟庄某身上着装不符合。了解到这一线索,民警再次对庄某进行询问,严肃告知顶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严重后果。在事实与证据面前,庄某承认是韩某开的车,自己是替他顶包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韩某的行为构成了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现违法嫌疑人韩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本图来自互联网南靖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及时报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千万不能选择肇事逃逸;并且要牢记无证驾驶,害人害己。同时,要自觉遵纪守法,切勿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南靖县公安局:蔡淑娇、柯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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