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撞人不自知酒醒之后悔不当初

酒逢知己千杯少,酒后驾车事故多。近日,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抓获一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林某,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年10月11日22时30分许,在南靖县船场镇世禄村村道,林某驾驶一辆闽D31***号小车(载谢某)从漳州出发到船场镇的一个朋友家里吃饭喝酒,喝了差不多一瓶左右的葡萄酒。结束之后,林某打算去谢某家住,想着自己平常酒量很好,而谢某的驾家离这里很近,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载谢某往他家的方向行驶。快开到谢某家门口的时候,谢某说:“是不是撞到什么东西了”。由于天很黑,没有路灯,林某没有看到什么,让谢某下车查看,便先将车开到谢某家里。此时酒意上头了,林某躺着睡着了。而谢某在附近查找,发现路外水沟有一老人受伤跟一辆电动车,马上联系伤者的家属。接到报警,南靖交警快速出警,赶到现场,了解事情经过,医院抽血送检。经检验鉴定,林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64mg/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林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图来自互联网

南靖交警提醒:守法不酒驾,安全千万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以身试法,认为自己酒量好、路途近就心存侥幸选择酒后驾车,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处罚。

南靖县公安局:蔡淑娇、柯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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