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发现一块明代减税石刻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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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靖县文物保护及县税务局工作人员在和溪镇发现一块明代万历年间漳州知府李载阳为百姓减税的石刻碑(如图)。这块石碑位于和溪镇下坂游氏祖祠附近,碑名为《皇明郡侯李公和溪惠民碑记》,石碑高厘米、宽80厘米、厚15厘米,碑上刻有余字,部分字迹损坏无法辨识,落款为“赐进士第文林郎湖广道监察御史龙岩蔡梦说撰”。参与碑刻辨识的文史爱好者、南靖一中教师张峥嵘介绍说,碑刻的大意为:和溪数千亩田,普遍一田二主,即田主、租主。作为田主的乡下人惧怕与官府打交道,于是只好把田连同应当缴纳的田粮一起委托给城里的大户人家,这样的大户人家叫作租主。租主有缴纳田粮的义务和田地的经营权。租主借缴纳田粮的名头,对待田主就像对待佃户那样苛刻。到嘉靖末年,弊病更加凸显。官府规定缴纳田粮的数额,他们又私自增加。官府收三分,他们就另增二分,甚至增三分、四分。田主虽然有田地,难以得到应得的收益,苦不堪言。万历十八年(年)漳州知府李载阳任满三年,照例应当拿统计数据去报告上级。他经过和溪,访问乡村百姓,得知这个情况,内心非常同情,于是在大路口张贴布告,规定田产二十斗谷,纳粮一斗(5%),其他的一概不许收取。那些大户人家慑于李知府威严,不敢冒犯。和溪那些田主感恩戴德,想要给知府李载阳树碑记德。他们找到蔡梦说(龙岩人,万历二年进士。当时以浙江副使的虚衔在家休养),请他撰写碑文。蔡梦说推辞说“这样的小事情,写了也没给李知府增添光彩”。后来乡民听说李载阳提拔去当陕西行太仆寺少卿,又一再请求,蔡梦说便答应下来并撰写了这篇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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