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丹阳书院学生防溺水安全告知书

淅川县丹阳书院

学生防溺水安全告知书

天气逐渐转暖,加上孩子在家安全管护缺失,导致学生溺水身亡的惨痛事故时有发生。溺水,已是孩子的头号杀手,防溺水教育已刻不容缓。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履行孩子监护人职责,不论你有多忙,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我校特制定防溺水告知书,提醒并明确家长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如下:

一、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1.下午放学后;2.双休日;3.节假日;4.中午及其它不在校时间段。

二、发生溺水死亡的原因: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2.孩子擅自下水玩水;3.三五成群结伴游泳;4.其他未有大人监管的情况下。

三、鉴于以上两条,家长要做好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严厉禁止学生到河、溏、池、沼、沟渠、河道挖沙坑地带、水库主干渠、不熟悉水域以及深水区、污染水域等野外水域玩耍和游泳。严格要求学生做到防溺水“七不两会”:1.不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圳、沟、水库、水坑、山围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嬉水;7.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1.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2.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四、各位家长尤其是外出务工的学生家长要切实落实对子女的监管,委托好第二监护人。请各位家长要做到对学生的“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

五、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认真执行本告内容,教育学生珍爱生命、安全成长。若因家长失职失责导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淅川县丹阳书院

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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