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抓获一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徐某,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年3月21日21时左右,徐某在家,想着没啥事,便喝了差不多一斤左右的家酿米酒。突然觉得肚子有点饿,想去和溪圩里吃点夜宵,便骑着摩托车出发了。当在圩里的夜宵摊吃完夜宵后,徐某骑着摩托车回家,行驶到和溪镇路段的时候,正巧遇到了陈某驾驶鄂FF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该路段倒车。由于酒精上头,眼看就要撞上了,徐某才紧急踩了刹车,导致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接到报警后,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快速出警,赶到现场,似乎闻到了徐某身上的酒气。随后,民警立即将徐某送到卫生院检查并进行抽血送检。经检验鉴定,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6mg/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南靖交警提醒:酒后驾车猛于虎,交通安全记心上。饮酒后开车,害人害己,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为了自身安全和家庭幸福,请广大驾驶员要牢记“开车莫喝酒,喝酒莫开车”,切实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同时,货车盲区较多,切记不要在其车尾、车前等视线盲区内逗留,避免事故发生。
南靖县公安局:蔡淑娇、柯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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