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晚,南靖县公安局丰田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过程中,接到辖区群众胡某求助称,其在出租屋内被前夫殴打,请求民警帮助。
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将二人劝解开,并试图为双方做好思想工作。经了解,胡某前夫系张某,民警发现并认出张某是辖区内一名精神障碍患者。当晚,张某到前妻胡某居住的出租房中与胡某发生口角矛盾,随后张某出现暴力行为,殴打胡某并与后面到场的胡某的哥哥发生肢体冲突。在调解过程中,张某神志模糊,胡言乱语,行为举止频繁出现反常现象,疑似病情复发。民警将张某控制住,为防止其病情再度恶化,威胁到家属及周边群众的安全而引发严重后果。在征得家属同意后,民警一行将张医院接受治疗,成功处置了一起精神障碍患者肇事事件,及时消除辖区安全隐患。
南靖县公安局:唐江松、吴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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