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靖县公安局和溪派出所民警持续开展“夏季百日会战”,于6月14日再次查获一名酒后心怀侥幸开车的男子陈某州。
经查,6月14日20时30分许,和溪所民警在和溪镇兴林路0km+m处执勤时当场查获陈某州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陈某州人体内的酒精含量值为26mg/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原来,陈某州自己晚上在家吃饭,由于天气炎热便喝了些许酒,想到自己今天有快递还没去拿,心想自己才喝了一点点酒应该没关系,于是便心存侥幸驾车去拿快递,不料竟在途中遇到了执勤民警,最终还是被查获。
民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驾车不喝酒,酒后不驾车。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切勿心存侥幸。
文/图:南靖县公安局:蔡淑娇、潘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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